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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关于植保学院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的公示2022.8.26跳转链接
【本科生】植物保护学院关于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2022.9.13跳转链接
【本科生】关于植保学院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的公示2022.9.14跳转链接

植保学院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普通类

植保学院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特殊学术专长类.doc植保学院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普通类.doc附件1:植物保护学院2019-2021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2022年修订).doc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中农大教字〔2021〕1号)的有关规定,与本科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普通类别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孙文献、李海滨

副组长:李虎、刘姝言

成员:赵文生、刘俊峰、刘星月、朱旺升、王颖、张松斗、董民、李志红

二、推荐条件

1.符合本科生院发布的《中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中推荐条件。

2.必修课无不及格成绩,且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说明:学院GPA排名采用全部课程排名,不包含2022年夏季学期成绩(因本年度夏季学期成绩滞后于学校要求提交成绩排名时间)。

3.前三学年GPA排名列本专业前50%(含)且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50%(含)。

4.外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者,要求国家四级60分以上),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笔试60分(含)以上,托福(IBT)考试90分(含)以上,雅思考试6.0(含)以上。

5.思想道德素质考核合格。

三、推荐方法

1.总成绩构成:由GPA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思想道德素质三部分组成。GPA总成绩占比70%,综合素质成绩占比30%,总成绩满分共计100分,按照总成绩择优推荐。

2.GPA成绩计算方式:GPA总成绩=GPA成绩2570%,单项成绩满分70分。

3.综合素质成绩计算方式:依据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把去除GPA成绩、思想品德行为测评成绩(该项单独考核)以外的部分纳入本次考核成绩范围,即综合素质成绩=(课外活动20%+附加分2*5%)430%,单项成绩满分30分。《植物保护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见附件1。

4.思想道德素质考核方式: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成员及被考核学生班主任,参考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思想品德行为测评成绩,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水平进行审查。思想品德行为测评分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集体观念、个人品德、人文修养、生活态度等六个方面,并附减分项目。思想道德素质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对于在读期间存在违反校规校纪、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本科生,直接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阶段与时间安排

(一)保研说明会

时间:暂定9月14日(周三)下午14:00-15:0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新植保楼2060A会议室

要求:拟计划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务必到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纸质版提交材料:待定

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保研说明会时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保研说明会会场

电子版提交材料:待定,邮件主题命名方式:姓名+学号+联系电话

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暂定9月12日(周一)18:00前

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wu_yi @cau.edu.cn

(三)录取名单及公示

所有申请推免学生的成绩将会在成绩测算完成后、本科生院要求上报名单的截止时间前公布在学院网页上,请随时关注学院网页公告。

拟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本科生院,最终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以本科生院公示名单为准。

五、监督

监督组在推荐工作过程中全程监督,对于与申请人权益相关的推荐办法、推荐结果以及拟推荐名单进行督查。学院投诉举报电话为010-62731178,监督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海滨

副组长:刘姝言

成员:王琦、石旺鹏、高峰、罗来鑫、王轩

六、本办法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植物保护学院

2022年8月26日

植物保护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2022年修订)

附件1:植物保护学院2019-2021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2022年修订).doc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开展优良学风班建设,客观、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全方位提高学生素质和能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学院在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细则。

一、细则适用范围

植物保护学院2019、2020和2021级在校本科生。

二、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

组长:李海滨

副组长:李虎、刘姝言

成员:王轩、郭园康、张鑫洋、王赫、班主任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

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于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评定办法

1、对2019、2020和2021级在校本科生进行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测评分为思想品德行为测评、学习成绩测评、课外活动表现测评和附加分四个部分,以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测评的具体方法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行为测评成绩10%+学习成绩(必修GPA*25)70%+课外活动20%+附加分10%

综合测评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思想品德行为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学习成绩满分为100分,学习成绩测评按教务处下发到各班的成绩单为依据认真进行核算;课外活动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满分为50分,高于50分按50分计算。

四、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一)思想品德行为测评标准

思想品德行为分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集体观念、个人品德、人文修养、生活态度六个方面进行测评,并附减分项目。

1、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家国情怀和“知农爱农、强农兴农”的责任担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良好社会风尚,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

2、道德品质

遵守公共场所包括校园、学生公寓(宿舍)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明礼貌;爱护公物,保护公共设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集体观念

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损害集体利益的事。对集体观念淡薄,计较个人得失,经常无故不参与班级活动,有严重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的行为者,应评定为差。

4、个人品德

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敬老爱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着装整洁,讲究卫生,举止得体。对不注意个人品德修养,不讲诚信,自私自利,言谈举止粗俗,品行不端者,应评定为差。

5、人文修养

了解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等方面的基本常识,有科学的思想方法,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审美能力,有高雅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

6、生活态度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勤工助学活动,自觉搞好寝室卫生;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生活俭朴,不攀比,不铺张浪费,不向家庭提出超越实际可能的生活要求。对怕苦怕累,不愿参加劳动,一贯生活铺张浪费者,应评定为差。

7、减分项目

(1)党员没有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无故不参加党支部大会、党日活动等党支部活动,一次减5分,最多减10分(班级参照党支部意见考核)。

(2)集体观念差,不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团支部大会、团日活动等团支部活动,一次减5分,最多减10分(团支部考核);无故不参加主题班会、班级沙龙等班级活动,一次减5分,最多减10分(班委会考核)。

(3)经常性缺勤、无故旷课、不交作业者,一次减5分,最多减10分(班委会考核)。

(4)不遵守公共场所包括校园、学生公寓(宿舍)的管理规定,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或饲养宠物,一次减10分,最多减10分(班委会考核);宿舍环境差或堆积东西多,宿舍物品不雅,一次减5分,最多减10分(班委会考核)。

注:

(1)受到学校相关规定处罚及以上者,思想品德行为测评成绩计为0分。

(2)班级测评采用班级同学互评及班主任评定的方式。

(3)减分项目以客观记录为依据,例如签到表、活动记录、教学记录等。

(4)思想品德行为按照成绩进行班级排名,班内排名折合成年级排名换算分(1-5名,10分;6-10名,9.5分;11-15名,9分;16-20名,8.5分;21-25名,8分;26-N名,7.5分),最终思想品德行为成绩=年级排名换算分*10

(二)课外活动测评标准

课外活动表现分创新创业(25%)、社会实践(15%)、志愿服务(10%)、文体活动(15%)、社会工作(25%)、素质教育讲座(10%)六个方面进行测评。

1、创新创业(25%)

(1)在正式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SCI或EI收录期刊加100分,核心期刊加80分,其他加60分,非第一作者,按排名依次减10分,排名第五以后不再减分。

(2)获国家级科技创新或设计特等奖和一等奖加100分、二等奖加90分、三等奖加70分、鼓励奖加50分;获省部级科技创新或设计特等奖加100分、一等奖加80分、二等奖加70分、三等奖加60分、鼓励奖加40分;校级特等奖加80分、一等奖加70分、二等奖加60分、三等奖加50分、鼓励奖加30分;院级特等奖加70分、一等奖加60分、二等奖加50分、三等奖加40分、鼓励奖加20分;参与者加10分。团队获奖加分减半。(同一奖项不重复计算,各项目加分以获奖证书为标准)。

(3)正式承担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创业训练或科研创新项目并通过中期考核:负责人加50分,其他成员加30分,结题考核为优秀者另加20分,为良好者另加10分,为中等或者及格则不予另加;正式承担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并通过中期考核:负责人加50分,其他成员加30分。

(4)参加国家级有关学习方面的竞赛,一等奖加100分、二等奖加90分、三等奖加70分;参加省级有关学习方面的竞赛,一等奖加90分、二等奖加80分、三等奖加60分;参加校级有关学习方面的竞赛,一等奖加70分、二等奖加60分、三等奖加40分;参加院级有关学习方面的竞赛,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加40分、三等奖加20分。团队获奖加分减半。优秀奖加分为相应级别三等奖的一半。

科技创新总分累计不能超过100分,超过的按100分计算。同一作品或项目不重复计算,取最高分,各项目加分以立项为标准。

2、社会实践(15%)

社会实践内容包括国情考察、扶贫支教、社会调研、科技服务等多个方面。

(1)被评为国家级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加100分、省部级优秀个人加80分、校级优秀个人加60分、院级优秀个人加40分;优秀小队成员,国家级加80分、省部级加60分、校级加40分、院级加20分。优秀个人和优秀小队成员不同时加分。

(2)社会实践优秀论文获得者,国家级加100分、省部级加80分、校级加60分、院级加40分,非第一作者,按排名依次减10分,排名第四以后不再减分。

(3)上一学年参加通过校团委、院分团委申报批准的社会实践小队,队员加20分,小队队长加30分,不与优秀个人、优秀小队成员同时加分。

(4)参加由其他校外机构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需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实践证明,经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认可后方可加20分,课外实习不准予加分。

社会实践总分累计不能超过100分,超过的按100分计算。不同实践项目提交相关证明原件后可累计加分。

3、志愿服务(10%)

(1)上一学年报名参加由校团委、校志愿者总队、院团委、院志愿者支队组织的志愿者活动,表现优异并通过认证者可获得加分。

(2)参与西区校门疫情防控岗志愿等战“疫”志愿相关项目的志愿服务时间每小时4分,其他志愿服务时间每小时2分,累计不能超过100分,超过的按100分计算,志愿者服务时间由学院志愿者支队来统一认定。

(3)参加志愿者总队、院支队组织的志愿活动,需提交“志愿服务认证卡(总队、院支队开具)”,参加由校内非志愿者总队、院支队组织的志愿服务需将“志愿服务认证卡(总队、院支队开具)”及服务单位开具的证明一同上交(复印件即可);参加由校外其他机构组织的志愿服务需提交服务内容和时间证明,经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认可后方可计入志愿者服务时间。

4、文体活动(15%)

参加国家级有关文体方面的比赛,一等奖加100分、二等奖加80分、三等奖加60分。

参加省部级有关文体方面的比赛,一等奖加80分、二等奖加60分、三等奖加40分。

参加校级有关文体方面的比赛,一等奖加70分、二等奖加50分、三等奖加30分。

参加院级有关文体方面的比赛,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加30分、三等奖加20分。

文体活动总分累计不能超过100分,超过的按100分计算。不同比赛可累计加分,同一项比赛多次获奖取最高分,团体比赛获奖加分减半。

注:

(1)集体积分奖,其成员加分为相应级别个人奖的一半。

(2)获集体荣誉奖,其加分为相应级别三等奖的一半,如优秀组织奖。

(3)校运动会竞技类和健身趣味类(实心球、引体向上、摸石过河、沙包投准)个人比赛项目所获名次第一名加70分、第二名加60分、第三名加50分、第四名加40分、第五名加30分、第六名加20分、第七、八名加10分(集体项目减半),破纪录另加10分,趣味类团体比赛项目获奖各成员加10分;新生运动会、院运动会个人类比赛项目所获名次第一名加50分、第二名加40分、第三名加30分,团体项目获奖各成员加10分。

(4)参加并完成校运动会、院运动会、新生运动会竞技类和趣味健身类(实心球、引体向上、摸石过河、沙包投准)等个人比赛项目加8分,参加并完成校运动会、院运动会、新生运动会团体比赛项目加4分,参加并完成团体操比赛加4分。同一比赛中多个比赛项目获奖取最高分,获奖分数可与参加分数累加,如有罢赛、弃赛情况,课外活动分数清零。

(5)参与并完成元旦晚会、“植保青年寒假打卡”活动、手绘T恤大赛、毕业文化衫设计、“同心同行,快乐战疫”自律赛道和生活赛道、“植手创梦”文创设计大赛加4分。不同活动分数可累加。

(6)“文体活动”其他条例与第(3)(4)(5)条冲突时,以第(3)(4)(5)条为准。

5、社会工作(25%)

(1)担任校学生会主席、社团团工委书记、艺术团团工委书记,满一年且认真负责者加100分。

(2)担任校学生会副主席、社团团工委副书记、艺术团团工委副书记、志愿者总队队长、校记者团团长、校广播台台长、挚友社社长、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新闻中心主管、志愿者支队队长、国旗班班长、国旗班团支书,满一年且认真负责者加80分。

(3)担任校团委部长、校艺术团各分团团长、获“社团之星”或“十佳社团”称号的社团第一负责人、院学生会副主席、院新闻中心副主管、志愿者支队副队长、党支部书记、满一年且认真负责者加60分。

(4)担任校艺术团各分团副团长、志愿者总队副队长、校记者团副团长、校广播台副台长、挚友社副社长、获“社团之星”或“十佳社团”称号的社团西区负责人或第二负责人、在学校团委注册的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满一年且认真负责者加50分。

(5)担任校学生会、社团团工委、艺术团各分团、志愿者总队、校记者团、校广播台、挚友社、分团委、院学生会、志愿者支队、院新闻中心部长,担任校团委副部长、在学校团委注册的学生社团西区负责人、在学院团委注册并考核合格的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院运动队队长、专业班班长或团支部书记、国旗班班委,满一年且认真负责者加40分。

(6)担任校学生会、社团团工委、艺术团各分团、志愿者总队、校记者团、校广播台、挚友社、分团委、院学生会、志愿者支队、院新闻中心副部长及责任编辑,担任院运动队副队长、党支部委员,满一年且认真负责者加30分。

(7)担任校团委、校学生会、社团团工委、志愿者总队、校记者团、校广播台、挚友社、分团委、院学生会、志愿者支队、院新闻中心干事,校艺术团团员、国旗班成员、获“社团之星”或“十佳社团”称号的社团部长、在学院团委注册并考核优秀的学生社团第二负责人及部长、考核合格的专业班班委和团支部委员,学生信息员,满一年且认真负责者加20分。

注:上述学生工作经历不满一年者,加分减半。需由相关组织第一负责人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每人一份;上述未提及的学生干部,也需由相应上级组织提供书面材料,经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酌情评分;除学生干部外,对集体有特殊贡献的同学也可酌情加分,但需向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专业班班委和团支部委员需由分团委或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共同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聘书。其中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心理委员、科技实践委员、职业发展委员由分团委和班级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生活委员、学习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由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

社会工作总分累计不能超过100分,超过的按100分计算。担任多个学生组织成员者(除班委、团支部委员),分值不累加,取最高分。需提供聘书证明“满一年且认真负责者”。

6、素质教育讲座(10%)

素质教育讲座包括农声讲坛、学长论道及有特殊说明的院级形势与政策课程等,于讲座开始前与结束后领取讲座认证条,参与讲座以次数为据,参加一次讲座得10分,针对讲座内容写评论或感受等,并且成功投稿发布于院网的同学再给予20分/篇加分奖励。

素质教育讲座总分累计不能超过100分,超过的按100分计算。

(三)附加分测评标准

1、加分项目

(1)提前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425分)加10分,成绩优秀者(540分以上)再加10分。(本条只适用于2021级同学)。

上一学年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六级(425分)加20分,成绩优秀者( 520分以上)再加10分;托福分数超过80分加10分,100分及以上再加10分;雅思分数超过6分加10分,7.5分及以上再加10分;日语通过三级考试加10分,二级及以上再加10分;德语通过初级考试加10分,中级及以上再加10分;韩语通过初级考试加10分,中级及以上再加10分;法语通过公共四级加10分。

注:上述语种考试于大学四年间均只能加一次分;

通过其他小语种考试的,经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认可后方可加分。

(2)上一学年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水平考试者加10分,通过三级及以上者加20分;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证、银行业从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加10分。

注:通过其他证件考试的,经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认可后方可加分。

(3)上一学年获得各级奖励加分:

获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50分;集体奖项其成员加30分。

获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40分;集体奖项其成员加20分。

获校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30分;集体奖项其成员加15分。

获院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20分;集体奖项其成员加10分。

注:获得北京市级优良学风班、优秀党支部、优秀团支部、优秀党团日活动的班级,每位同学加20分;获得校级优良学风班、优秀党支部、优秀团支部、优秀党团日活动的班级,每位同学加15分;获得院级优良学风班、优秀党支部、优秀团支部、优秀党团日活动的班级,每位同学加10分。

(4)参加2022年北京冬奥会活动并表现出色的同学加20分。

(5)获通报表扬者

校级通报表扬加30分,院级通报表扬加15分。

(6)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敢于向不良风气作斗争或在抵制各种突发危害事件过程中表现突出,受到有关方面表彰或有较大影响力者,按实际情况加5-20分。

2、处罚项目(不设上限)

(1)受行政处分者: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有上述其一处分者,减50分。

(2)受通报批评减30分。

(3)学校、学院召开重要会议,涉及人员无故不到者减10-20分。

(4)受到其他批评者比照上述标准酌情扣分。

附近分总分累计不能超过50分,超过的按50分计算。附加分中除处罚分外同一项内分值不累加,取最高分,处罚分需累加。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受以上任何处分者,附加分、社会工作分取消。获得优秀实践小队先进个人,在课外活动和附加分中选其一处加分,不重复加分。

五、评定说明

1、各班要组成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班主任、班级辅导员、班级班委、团支部委员、班级学生代表。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评,并及时将测评结果上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综合测评成绩班级上报核实后,全年级进行排名,排名结果作为评奖、评优、保研的依据。

3、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在该年度各种评奖资格;

课外活动表现分和附加分的加减分必须填写《综合素质测评表》,并须出具相关的证明(证书、文章的复印件或作品),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到相关单位开具,盖章有效;学院内各学生团体成员到学生团体负责人处开具证明材料。

4、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有权对与本细则不符的评定结果进行更正、调整;

5、本细则由植物保护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本细则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