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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2022.9.14跳转链接
关于开展2019级本科生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的通知2022.8.20跳转链接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23届毕业生推免工作方案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23届毕业生推免工作方案.docx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和学院以往的推免政策,学院制定2023届毕业生推免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创新素质和能力考查。普通类推免生的选拔采用综合性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排名。评价指标应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学习成绩(必修GPA),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

二、考察内容

学院围绕思想道德素质、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来确定免试推荐名额。

1.思想道德素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组织,不参与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活动。

(2)有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和敏感性,不听信和传播不当言论,不泄露国家秘密和科研机密,不登陆非法网站,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则和宿舍管理规定。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诚信的治学态度,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无考试作弊,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篡改科研数据文献等行为。无违反科研经费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研行为规范的行为,不利用学术资源和科研工作谋取不当利益。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无免试推荐资格。

2.综合能力: 身心健康、强健体魄,热爱生活、乐观向上,情绪稳定。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在本专业中排名前50%,且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在50%。在大学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科研、实践等活动, 锻炼了良好的数理能力、科研能力、交流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能力、外语能力等,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3.创新能力:具有批判性思维、良好的诚信度与社会规范意识、对重大政治社会事件的关心、具备努力坚持解决难题的素质、喜欢探索复杂新奇的事物、具有反思完善自我的能力。

三、评价指标

学生免试推荐总成绩为100分,评价指标包括必修GPA(占总成绩的85%)、综合能力成绩(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个人能力、科创能力,占总成绩的15%)。其中学习成绩为前三年必修GPA250.85,综合能力成绩来源于综测里对应的部分之和/3*0.15,其中个人能力中组织协调能力取当年所担任职务的最高得分且不累加。

具体综合能力成绩核定内容见附录。

四、排名方式

以推免总成绩和排名比率进行排名和轮次划定。环工、生态推免总成绩的前三名,气象、资环推免总成绩的前两名进入第一轮次;各班排名比率(排名比率=名次/专业人数)为前25%的同学进入第二轮次;各班排名比率为前40%的同学进入第三轮次。轮次内的排名依据是推免总成绩,如二者推免总成绩相同,则两人按总GPA排出顺序。轮次划定规则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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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轮次划定规则

在专业排名前50%(必修GPA、总GPA、综测均需位于专业前50%),且必修GPA在3.2及以上的同学均有资格参加免试推荐名额竞争。学院按轮次和总成绩进行年级排序,按排名顺序分配名额。前面同学放弃保研资格的,同专业内后面同学自动递补。

五、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系主管教学工作的副系主任以及教授代表、教务秘书、辅导员组成工作组,负责推荐免试相关工作的组织。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2022年8月22日

附录:综合能力成绩

一、政治表现+个人能力(7.5%)

(一)思想政治表现(15分)(说明:理论学习部分在一个学年内班级组织的多次学习活动中参加至少一次即可得 5分;党团活动部分,只要参与到两次团日活动中即可,包括活动的前期组织、中期开展、后期总结等环节,不局限于活动开展当日。)

1)理论学习(5分)本学年中,参加过两次及以上所在班级举办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可得4分,并撰写相关心得体会可得1分,未参与过一次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得0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包括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四史”、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等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所在班级能提供相关学习证明即可);

2)党团活动(10分)本学年中,参加过所在班级按期举办的两次团日活动(即专题团日活动和主题团日活动)即可得满分10分,每缺少一次扣5分。

(二)个人能力

1、交流表达能力,指在口头及书面表达过程中运用字、词、句、段,达到良好沟通交流效果的能力。通过征文、摄影、辩论、演讲等进行测评。

1)获得校级征文摄影大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获得院级征文摄影大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2)院辩论队队长1分,副队长分0.5;

参加辩论赛且获得团体一等奖的班级主要负责人各加3分,获团体二等奖的班级主要负责人各加2分,获团体三等奖的班级主要负责人各加1分,主要负责人由班级评定小组认定,可认定2-3名负责人,若有此加分须填写认定表,列出需要加分的同学并说明加分原因后由各班测评小组签字。

3)获得市级演讲比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获得市校级演讲比赛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获得院级演讲比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4)学业辅导工作表现优异并获得学业辅导工作先进个人”或“单科讲题明星”的个人加3分,本项最高累计3分,不累加。

2、人际交往能力,指妥善处理各种组织内外关系的能力。包括与周围环境建立广泛联系和对外界信息的吸收、转化能力,以及正确处理上下左右关系的能力。通过社会实践、宿舍建设和其他团队建设等进行测评。

1)社会实践

a.社会实践小队队长4分,队员2分;

b.校级优秀成果奖或校级优秀小队称号的队长(只限一人)加2分,队员加1分;院级(含)以上优秀个人加1分;

c.:参加其他个人社会实践每次 2 分(包括新生暑期返乡社会实践,以提交社会实践报告为准)。

注:凡是参加非本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均须出示相关证明

2)宿舍文化建设

a.参加校级宿舍文化节等活动获得一等奖每名宿舍成员加 3分, 二等奖每名宿舍成员加2分,三等奖每名宿舍成员加1分(每人累计不超过3分) ;

b.参加院级宿舍文化节等活动获得每名宿舍成员加一等奖1.5分, 二等奖每名宿舍成员加 1分,三等奖每名宿舍成员加0.5分(每人累计不超过1.5分) 。

\3) 其他团队组织,包括院级啦啦队、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等,队长1分,队员0.5分。

3、组织协调能力,指根据工作任务,对资源进行分配,同时控制、激励和协调群体活动过程,使之相互融合,从而实现组织目标的能力。包括组织能力、授权能力、冲突处理能力、激励能力等。通过担任学生干部并积极开展工作进行测评。(各类学生干部加分当年不累加,只取最高值)

1)学生党支部书记8分,委员6分;校级先进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多加2分,委员多加1分,校级优秀党员多加1分(两者不兼得);

2)校团委常务副部长 12分,副部长10 分,优秀干事2分;

3)院分团委副书记 10分,委员6分,志愿者队队长 6分;优秀干事 2分;

4)校学生会主席 14分,副主席 12分,部长 10分,副部长 8分;校常代会主任12 分,副主任 8分,优秀干事2分;

5)院学生会主席 10分,副主席8分,部长 6分,副部长6分;优秀干事2分;

6)校团工委书记 14,副书记12分,部长 10分,副部长8分;

7)学校记者团团长14分,副团长 12分,部长10 分;优秀记者多加2分;

8)院新闻中心主任 10分,副主任 8分,部长6分;优秀记者 2分,学生记者在校外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每篇多加 1分(累计不超过 3分);

9)艺术团各分团团长 10分,副团长8 分,部长6分,其他团员 2分;

10)国旗班班长、团支书 10分,班委6 分,其他成员2分;

11)正式注册社团会长 8分,副会长6 分,部长4分;

12)班长8分,团支书 8分,其他班委加分梯度为0至4分(由班级民主评议决定具体加分);获得校级荣誉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多加1分,其他班委 1分,获得市级荣誉的团支书、班级班长多加 2分,其他班委2分(两者不兼得);校级优秀心理委员 2分,校级心灵使者多加1分;

13)朋辈咨询员 4分;

注:以上社会工作评分原则上需任职满一年,担任党支部、团支部或班级干部任期满半年而未满一年者评分减半;在任期间不履行职责或未通过审核者不予加分或酌情减少加分,院三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考核优秀者通过审核者多加2分,考核良好者加1分。

14)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中国农业大学自强之星”各加2分,“优秀共青团员”加1分,院级“优秀共产党员”加1分,此项总计不超过5分。

4、其他能力,除上述提到的能力之外,针对在文化活动、体育运动等其他方面表现出优秀能力予以加分。

1)获得学院环保创意大赛一等奖团队每名成员加6分,二等奖团队每名成员加4分,三等奖团队每名成员加2分。

2)文化活动类项目(累计不超过10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项目 10 8 6

市部级项目 8 6 4

校级项目 6 4 2

院级项目 3 2 1

3)体育比赛类项目(累计不超过10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国家级 10 8 6 5 4 3

市部级 8 6 5 4 3 2

校级 6 5 4 3 2 1

在校院级球类比赛中获奖参照以上规则进行,替补队员得分为相应主力队员的1/2。体育特招生在校级及以下比赛中获奖不加分。

在全国、市、校、院级获得“优秀奖”、“最佳奖”等奖项的,按相应级别的三等奖加分。

以上几项评定应以盖章单位和证书日期为准,发表论文评定以文章见刊日期为准,每学年评定日期期限为上学年9月1日至本学年8月31日;校内院际比赛按院级认定。

注:以上课外活动表现分数由学生个人向班级测评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加分材料,非院内社会工作加分需出具相关领导单位盖章的证明,如社团干部需社团团工委盖章证明。

5、附加分(附加分≤5)

奖励加分标准:

1)五四青年标兵加2分,五四青年标兵提名加1分;

2)荣获市级(含)以上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工作一等奖学金”等荣誉称号的个人加1分。(累加不超过3分)

3)见义勇为、敢于向不良风气作斗争或在抵制各种突发危害事件过程中表现突出或有拾金不昧精神、团结互助精神等并受到有关方面表彰者,并提交1000-1500字个人说明。(按次数累加)

二、科创能力(7.5%)

1、数理能力,在快速准确地进行计算的同时,能够进行推理和解决应用问题。通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建模大赛等数理学科竞赛进行测评。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竞赛 10 8 6

市部级竞赛 8 6 4

校级竞赛 6 4 2

注:各学科奖项取单科竞赛最高项,不累加

2、科研能力,包括文献检索、文献阅读、数据整理、数据分析、文字表述、逻辑思维、批判意识、创新意识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通过科研论文和项目表现进行测评。

\1) 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外排名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国外刊物EI、SCI、ISTP发表论文加10分,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加5分,在其他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加2分。非第一作者加分减半。(按篇数累加)

2)以排名第一或指导教师外排名第一的身份,申报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加10分,申报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授权加8分,申报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加6分。非排名第一加分减半。(按件数累加)

3)参加“挑战杯”、国家级/北京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溢达”创意大赛、各项国际会议等并通过审批,组队项目队长4分,队员2分;个人项目4分。各类项目及科技论文或设计获奖者加分如下:(表示:队长加分值/队员加分值,个人项目按队长加分值计)

特等将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奖项 12/6 10/5 8/4 6/3

市部级奖项 10/5 8/4 6/3 4/2

校级奖项 8/4 6/3 4/2 2/1

注:不兼得,取成绩最高者

3、计算机能力,包括文字处理、数据分析、报告陈述软件、基于网络的研究、电子邮件的运用。通过计算机考级情况进行测评。

二级 三级 四级

分数 2 3 4

4、外语能力,语言是交流的基础,至少掌握一门外语,作为结识良友的工具,也更能在工作的应聘中更出类拔萃。通过外语竞赛和外语考级进行测评。

1)外语竞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竞赛 10 8 6

市部级竞赛 8 6 4

校级竞赛 6 4 2

注:不兼得,取成绩最高者

2)除英语四六级考试外的其他外语考级且获得合格证书者加2分。

综合测评

《资源与环境学院大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2修订).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