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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院2023届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调动本科生学习的积极性,保证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公平、公开的顺利进行,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组织机构

1.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推荐条件、分配推荐名额、审定推荐名单等。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于静娟

联系方式:62733462;yujj@cau.edu.cn

副组长:郭 岩: 孙德昊

联系方式:郭 岩 62732882;guoyan@cau.edu.cn

孙德昊 62732594;swxyzz@cau.edu.cn

成 员:杨淑华、赵要风、楼慧强、李溱

2.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院长、书记为副组长,由主管本科、研究生、学生等工作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5-7人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主要负责院内名额调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

二、推免条件

1.一般推免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应届毕业生。

(2)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

(3)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不得获得推荐。

(4)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学生的GPA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要求为前60%,理科试验班推免条件不限制GPA专业排名和综合测评。

(5)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已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课考核成绩合格;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 外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 分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者,要求国家四级60 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四级)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托福考试、雅思考试达到同等水平。

(7)修完专业前三年(动物医学专业四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

2.几种可适当放宽学业要求的推免生:

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学生辅导员、参加支教团的学生,以及在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1)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2)前三学年GPA排名列本专业前60%,且综合测评排名在前60%);(3)外语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经相关部门认定,方可取得推荐资格;

在校园体育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高水平运动员: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外语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经相关部门认定,方可取得推荐资格。特别优秀者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降低学业要求标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8,外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 分以上。

3.学术专长推免生:

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外语成绩达相关要求,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评审,公开答辩,方可取得推荐资格。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降低学业要求标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8。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学校审核组鉴定可认定为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为中国农业大学;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学生如按科研论文申请,论文应被北大中文核心期刊、SCI、EI、SSCI、A&HCI、CSSCI、CSCD或CPCI收录,已发表的须提交论文抽印本和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论文收录证明(我校图书馆可开具);待发表(EI和CPCI除外)的须提交论文打印件、编辑部出具的接收函及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期刊收录证明(我校图书馆可开具),接收函上应注明刊出日期(须具体到刊出年、月)且刊出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之前,在此日期未刊出则取消推免资格。须提交各项材料的原件、复印件、PDF扫描件各一套(原件供查验用,查验后退回本人)。

学生如按学科竞赛申请,获奖竞赛应为我校认定并公布的“国家级”竞赛,一般不包含外语、体育、艺术类等与学业不相关的竞赛,以报名参赛时我校认定的竞赛级别为准。须提交获奖证明的原件、复印件、PDF扫描件各一套(原件供查验用,查验后退回本人)。

三、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

1.符合学校相关免试研究生规定的学生可进行推免生申请工作;

2.免试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3.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放弃保研资格后名额顺延。

4.学院按公布本届所有毕业生的综合测评最终成绩确定推荐人选,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推荐名额的**110%**上报学校,由学校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入选学校推荐名单且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 生物学院

​ 2022年8月19日

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2023年1月修订版)

附件1: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2023年1月修订版】.docx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建立德、智、科、能四元制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对学生思想品行(德)、学业成绩(智)、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科)、社会实践与文体活动(能)各目标要素进行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2.采用基准分与加减分相结合的模式对学生德、智、科、能分别进行评价。基准分为学生各项的基础达标要求;加减分重点体现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3.根据奖学金评定、理科基地滚动、推荐免试研究生等不同测评需要,对四元评价目标赋予相应的权重,作为综合测评、排名依据。

类别综合测评免试推荐备注
10%10%推荐免试排名为三年累计排名,综合测评排名为年度排名。
70%75%
10%10%
10%5%
根据不同选材依据,给予各测评单元以不同权重

4.在测评中坚持班级考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5.本细则适用于生物学院所有在校本科生。

二、评价内容和标准

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体系采用思想品行(德)、学业成绩(智)、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科)、社会实践与文体活动(能)四个目标要素为评价阶元,对学生实行德、智、科、能四元综合评价(附件《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表》),每个评价阶元分制满分为100分,由基准分和加减分两部分组成。

1.思想品行评价(满分100分)

(1)基准分:60分。标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得体,关心集体,主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敬老爱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2)加减分:根据思想品行项加减分项具体要求(附表1)测算,最高加分值使本项分数不超过100分,最大减分值使本项分数不低于0分。

2.学习成绩评价(满分为100分)

按GPA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学业百分制=GPA成绩×25)。

GPA成绩按教务处下发到各班的成绩单为依据进行核算。

3.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满分为100分)

(1)基准分:60分。标准:按照培养方案科研训练培养环节要求,完成科研训练取得相应学分者取得基准分60分(三年级以上学生要求,其余年级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时可直接按照基准分60分对应)。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时,“科”项基准分加分参考下方 附则4-(3)关于本科毕业生保研综测补充说明。

(2)加减分:参见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项加减分表(附表2),最高加分值使本项分数不超过100分;最大减分值使本项分数不低于0分。

4.社会实践与文体活动(满分为100分)

(1)基准分:60分。标准:

a.评选学年(上一自然年5~12月)通过《国家大学生身体综合素质测评》15分(免测需提供相应学年免测证明,证明有效此项可得分);

b.评选学年期间参加文体活动1次及以上15分;

c.评选学年期间参加文体竞赛1次及以上15分;

d.评选学年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满4小时 15分;

e.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15分(社会实践取得后持续有效)。

注:5项中4项达标则获得基准分满分60分,多于60分者按60分计算。其中a项为必选项,未满足此项者在所得基础分的基础上减15分。e项不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课组”内除“暑期社会实践”、“寒假社会实践”以外的项目。

(2)加减分:参见社会实践与文体活动项加减分表(附表3),最高加分值使本项分数不超过100分;最大减分值,使本项分数不低于0分。

三、附则

1.学生综合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在该年度各种评奖评优资格;

2.如同一项目获得多项荣誉(表彰),则只取最高项进行计算;

3.测评时,学生填写《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表》,详细说明加分理由,并须出具相关的证明(证书、文章的复印件或作品),否则视为无效;学生未提交《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表》,基础分为0;证明材料到相关单位开具,盖章有效。学院内各学生团体成员到学院分团委开具证明材料。

4.测评基准分、加减分根据测评项目不同而异,奖学金综合测评按上一年度实际情况填报;

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中:

(1)自2019级本科生起:思想品行项目(德)、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项目(科)以及社会实践与文体活动项目(能)分数按照前三学年小分取平均值计算(计算时只对第三学年的分数核验,前两学年的分数以当年公示为准,不因综测条例的逐年修订而改动)。

(2)关于本科毕业生保研综测“科”项补充说明:

完成校级URP、市创、国创且项目评审合格者,可取得“科”项基准分60分。

申请而未完成校级URP、市创、国创者需提交实验记录本及由导师签字的《项目参与证明》,经综合测评工作组对实验记录进行核验,完成144学时(36天,每天4学时)科研训练可取得基准分60分;不足144学时,根据实际学时,按照比例计算予以加分,计算方式为:60分*(实际学时/144学时) 。

5.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时,对于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缺失某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的,应补充提交缺失学年综合测评证明材料,按照现行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细则计算;对于留级、跳级或其他学制的,应按照此前全部学年得分平均;对于休学、保留学籍等原因导致某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对应两版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的,应按照现行新版实施细则计算。

6.所有加减分项目分开计算,减分项不可被抵消。

7.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综合测评结果的审核。

8.本细则解释权归生物学院学生工作组。

9.本细则自2023年起执行,作为2023年综测评定依据。

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