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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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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转: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2022.9.13跳转链接
【推免】烟台研究院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2022.9.13跳转链接
【推免】关于组织2023届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答辩的通知2022.9.15跳转链接
【推免】关于2023届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申请学生答辩结果的公示2022.9.17跳转链接
【推免】烟台研究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公示2022.9.19跳转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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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研究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附件2:烟台研究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农大烟院发〔2021〕25 号).pdf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中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2020 年修订)》(中农大教字〔2021〕1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烟台研究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仅适用于烟台研究院组织实施的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第三条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研究院常务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主任、学院院长、教学部本科生处负责人、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推荐条件、分配推荐名额、 审定初选名单、确定拟推荐名单等。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以确保推免生的质量。

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荐名单等事

项由研究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纪检监察室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二章 推荐条件

第四条 推免生所需具备条件见《中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

(中农大教字〔2021〕1 号)。

第三章 指标分配

第五条 推免生按专业进行选拔,各专业名额根据当年度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六条 推免生的选拔首先考核学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被考核学生

的班主任、党团支部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德育审查小组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素质及学习、科研状态等进行审查,审查 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第七条 对通过思想品德考核的普通推免申请学生以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评分,确定最终排名。最终排名规则为综 合成绩=学习成绩80%+综测成绩15%+创新能力*5%。学习成绩、综测成绩及创新能力评分的时间节点均以学校规定的时间为准。

普通推免生专业排名顺序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总GPA 优先进行排序;若总 GPA 也相同,则以必修GPA 优先排序;若必修GPA 也相同,则以综测成绩优先排序。具体说明如下:

学习成绩:按照“总 GPA*25”折算成百分制后予以计算。综测成绩:按照本科前三年级的平均综测成绩(百分制)

统计。

创新能力评分:按表 1 进行评分。各学院对学生提交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

表 1. 普通推免生创新能力量化指标体系

注:学科竞赛等级以学生参赛当年的等级认定结果为准。

第八条 对通过思想品德考核的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申请者,进行学术能力考核及评分。

学术能力考核以专家答辩形式进行。成立 5 人以上的专家评委会(评委会成员从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

专家库中随机选出,一般不少于 5 人),组织申请学生公开答辩。对提交的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答辩者不得继续参加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对通过答辩的申请学生进行评分,确定最终排名。排名

规则为综合成绩=学习成绩50%+学术能力评分50%。具体说 明如下:

学习成绩:按照“必修 GPA *25”折算成百分制后予以计

算。

学术能力评分:对学生提交的学术成果按照表 2 进行打

分。参与学术能力评分的学术成果,必须是学生本科阶段在 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业相关 的科研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为中国农业大学或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 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 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表 2. 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能力量化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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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科竞赛等级以学生参赛当年的等级认定结果为准。

上述表中各项分数可累加,以所有申请者中的最高分为满分 100 分,其余人按对应比例折算。

第九条 工作程序

  1. 各学院对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宣传动员,介绍有关推 免政策、条件、程序以及推免工作小组成员构成等学生关切的问题。

  2.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分专业按比例确定各学院推免生 分配名额。

  3. 以专业为单位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综测排名、创 新能力加分及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加以公示,公示期均为 3 个工作日。

  4.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

(包括申请表、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及推免承诺书);未按时

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1. 各学院审核普通推免申请学生的申请材料,排除抄袭、 造假、冒名等情况,未通过审核鉴定的学生不得推荐,拟推 荐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2. 烟台研究院汇总推荐名单,上报本科生院。

  3. 拟推荐名单公示期内,已获得推荐资格学生放弃推荐, 由候补学生依次递补;若无候补学生递补,则名额由研究院 收回重新分配。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烟台研究院将按照学校通知将推荐名单上报本科生院。各专业不足 1 人的指标数汇总后的指标,依据各专业名额分配时小数位数值大小执行,学校追加给烟台研究院的推免指标也依此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农大

(烟)校字[2019]39 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烟台研究院教学部本科生处负责解释。

日程安排

时间节点工作安排
9月12日研究院公布各专业名额分配。
9月13日申请学生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电子成绩单(PDF电子版,命名方式:身份证号_姓名)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至所属学院报名;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申请者还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特殊学术专长类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9月14日-15日各学院开展普通类推免生选拔,并将初审结果报教学部本科生处。
9月15日-16日本科生处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申请学生公开答辩,并对通过答辩的学生进行综合打分排序。
9月15日-16日专家组审核普通推免生创新能力评分结果。
9月16日各学院按名额110%上报普通类推免生推荐人选。
9月17日研究院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院党委,确定推荐名单。同时校园网公示。
9月18日推荐名单报校本部本科生院。
9月21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党委,确定推荐名单。同时校园网公示。